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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艰难的, 我们经常发现自己处于困难的境地。当我们不知如何进一步处理具体问题而感到不知所措或困惑时, 我们有时需要一幅路线图。对于基督徒来说, 《圣经》和《天主教会教理》中的教导提供了这样的路线图; 然而, 两者都可能令人畏惧。时间上的限制, 更不用说两者的复杂性和巨大的规模, 阻碍了我们大多数人利用这些资源。大多数人需要《克里夫笔记》来指引他们, 特别是当时间至为重要的时候, 我们必须迅速做出决定。我们的问题往往是当前的, 例如科技所产生的问题。因此, 我们并不总是能得到明确的答案。必须推断或仔细寻找其正真的答案, 这是一项棘手的任务, 往往需要在这些资源上有过一定的培训。很多时候, 问题的答案必须等待天主教会训导部的权威性解释, 需要花额外的时间而且不一定有具体的答案。好消息是, 耶稣提供了一个试金石或标记, 通过这个试金石或标记, 所有的决定都可以做出,也能评判任何行动。
在耶稣的传教期间, 祂被质问关于哪一条诫命才是的最重大的 ((马尔谷福音 12:28-34), (玛窦福音22:34-46) 和(路加福音 10:25-37))。后来, 拉比犹太教将记载在《妥拉》或《梅瑟五书》的法律阐明总共613条。耶稣的回应证明了祂是一个拉比大师, 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评判所有行动和决定的基准–我们的路线图将《妥拉》提炼到它的精髓。耶稣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引用了第一世纪以及今天犹太人最著名的经句, 然后又加上了《妥拉》中鲜为人知的经句。他把它们结合在一起, 更能预示耶稣的权威和衪的神圣性。
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首先引用了(申命纪6: 4-5)中的《舍玛》。在圣经学者公认最早写成的福音书(马尔谷福音12:29) 记载, 耶稣回答说: “第一条是:以色列!你要听: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上主。“随后耶稣继续说《舍玛》的剩余部分:“你应当全心、全灵、全意、全力爱上主,你的天主。” ((申命纪6:5) 和(马尔谷福音 12:30))。耶稣解释说, 这是最伟大的, 最重要的诫命 ((马尔谷福音 12: 28-29) 和(玛窦福音 22:40))。“舍玛”在希伯来语中的意思是 “听到的!” 并且是对声明中第一个希伯来语单词的引用, 命令以色列人去听。它过去是、现在也是犹太人表达他们信仰唯一天主的经典宣言。
耶稣接着解释说, 有第二条诫命, 他引用(肋未纪 19:18): “不可复仇,对你本国人。不可心怀怨恨;但应爱人如己:我是上主。”(玛窦福音22:39-40)写道: “第二条与此相似: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 《马尔谷福音12:31》耶稣又解释说:“再没有别的诫命比这两条更大的了。”
在提炼整个律法的精髓时, 突出和与我们的目的相关的是, 耶稣指出了一件重要的事情–爱。来自《妥拉》的两个经文都使用希伯来文的字根“阿哈瓦”。耶稣指出这个概念并非巧合, 因为《新约》明确地说: “天主是爱” (《若望一书 4:8b》)。爱是法律的满全或是法律的精神是爱, 天主是爱。许多人, 如方济各修士们和现代神秘主义者理查德·罗在他最近的著作《神圣之舞: 三位一体与你的转变》中, 都显示天主的语言就是爱, 三位一体存在于爱中。因此, 最终, 爱的意义就在于此: 天主和人性的爱, 正是耶稣所解释的是最重要的。对于基督徒来说, 谁会有比耶稣更大的权威吗?这与外邦人的宗徒保禄在(迦拉达书 5:14)中写道: “因为全部法律总括在这句话内:爱你的近人如你自己”((罗马书13:9 )和(雅各伯书 2:8))。《伯多禄前书 4: 8-10》 也解释说, “最重要的是:你们应该彼此热切相爱,因为爱德遮盖许多罪过。”
爱或“阿哈瓦”是基督徒生活的核心。爱是天主的本质 (若望一书 4:8b), 而不是假设爱是把我们联系在一起的延伸。另一个现代神秘主义的信仰, 已故的本笃会士比德·格里菲斯, 在《金弦》中雄辩地说: “因为爱可以给我们一种既超越信仰又超越理性的知识。神圣的奥秘最终是爱的奥秘… ”
耶稣的教导“阿哈瓦”也提供了一个框架来判断所有的行动和决定—基于爱。你应该时常问: “我的行动或决定会向天主或近人显示爱吗?”你可能会想知道全心、全灵和全意去爱天主是什么意思。为初学者, 首先, 花时间与天主在一起, 拒绝那些将我们与衪隔离的东西, 是显示对天主的爱的一种方式。你也可能会问, 你是如何爱近人如我自己呢?首先也是最重要的, 追求别人的福利和为他们是最好的, 即使是要牺牲自己为代价。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提醒我们, 真正的生活是包括舍弃。汤玛斯·默顿写道: “洁净、无私的爱不是靠它得到了什么, 而是靠它付出了什么。爱是通过为他人倾注而增加, 通过自我牺牲而成长, 通过舍弃自己而变得强大。这是一个悖论, 也是违反直觉的。就像耶稣和福音的教导一样, 它把我们脑海中的观念改变。然而, 在舍弃自己, 或为死于自我, 我们找到了真正的自由和生命。这种死于自我, 让自己摆脱自我或 “虚假自我”, 就是在基督内的意义。(迦拉达书2:20) 写到:“所以,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我现今在肉身内生活,是生活在对天主子的信仰内;祂爱了我,且为我舍弃了自己。”
你可能想知道如何将“阿哈瓦”实践出来。你可能会问: “我应该原谅对我做了一些可怕事的人吗? 他们真的伤害了我而且给我带来了很多痛苦。” 根据天主的爱近人如己的原则来说, 无疑答案就是”是”, 因为爱近人就包括要宽恕他。没有宽恕就没有爱; 相反, 它会伤害你或甚至你的近人。这与耶稣在其它地方传教的教导是一致的。具体而言, 彼此宽恕是永恒的爱 (玛窦福音6:15 和 18:35)。你会发现耶稣在爱的教导的原则与所有的圣经一致, 给别人和我们带来幸福。这是对神圣根源的总结, 也是一条简单易学的法律原则。因为它很容易铭记在心,因此变成为一块有用的试金石。
另一个例子是, 假设家长试图计算出他 (她) 应该允许孩子每天使用 ipad 的时间。很明显《圣经》和《教理》对于现在的困境不会给出明确的答案。然而, 对于孩子的成长健康来说, 那么这种计算就显得尤为重要。耶稣对法律的总结和天主爱人的观点上给予明确的指引。在这种情况下, 你可能会问并反思你是如何爱近人–你自己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 你如何为你的孩子展示爱, 而不是什么对你最方便?爱孩子可能每天只允许他们一天玩IPAD几分钟。这样孩子会学会如何培养他们其他的良好习惯,比如阅读,社交和在大自然中玩耍。
每个案例都会有所不同, 而祈祷总是常被推荐的 , 但耶稣对法律的总结提供了判断所有决定和行动的指引。这是一个架构帮助我们找寻天主和近人的爱而并非自己。当这些问题在日常生活中出现时,我们可以迅速的依靠这个原则, 问自己什么能最大限度地表达对天主或近人的爱。在这些例子中和在其他情况下, 当我们能够表现出对近人的爱时, 基本都是証实天主的爱是存在的,,而且反过来也是一样。
保禄在(迦拉达书5:14) 中写道: “因为全部法律总括在这句话内:爱你的近人如你自己”。耶稣指出, 这个原则是跟随天父的核心。爱是我们生命的核心, 因为它是天主的核心。因此, 它应该是我们在所有问题上的路线图。我们以牢记“阿哈瓦”(爱)来结束这篇文章,并要开始去运用爱。当人们向耶稣问法律中哪一条诫命是最大时, 祂回答说:”第一条是:以色列!你要听!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应当全心、全灵、全意、全力爱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条是:“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再没有别的诫命比这两条更大的了。”(马尔谷福音12:29-31)
James S. Anderson es consejero profesional titulado, y trabaja actualmente en Texas como profesor asociado de varias universidades en el área de San Antonio. Cuenta con un doctorado en Estudios bíblicos/Biblia hebrea de la Universidad de Sheffield en Inglaterra, y una maestría en Divinidad del Seminario Teológico Presbiteriano de Austin. Tiene maestría en Consejería de Salud Mental de Texas A&M-San Antonio y una licenciatura en Psicología de la Universidad Metodista del Sur. Estudió en Israel y Alemania, ha impartido cursos y conferencias en Irlanda, Portugal e Inglaterra, y ha viajado ampliamente por el Medio Oriente, India y Europa. James ha trabajado con los que han querido implementar la espiritualidad en el proceso terapéutico, obteniendo grandes beneficios con los que luchan contra la tristeza, los traumas y la depresión. Actualmente atiende a personas de todas las edades con diversas problemáticas. Toma muy en serio la creencia de que Dios es la principal fuente de sanación y bienestar, y por ello busca trabajar de forma asociada con clientes fomentando la autonomía, la capacitación, el bienestar y la curación. Independientemente de los asuntos, James trabaja desde la perspectiva de que nuestros pensamientos juegan un papel mucho más importante en nuestra vida de lo que creemos, afirmando que el cambio siempre es posible y que nunca es tarde. Su interés en la investigación incluye la implementación de la espiritualidad en el proceso terapéutico, las religiones de Israel y el reino de Judá en la Edad de Hierro, el monoteísmo y el desarrollo de la religión en el territorio Yehud durante el período persa. Otras de sus publicaciones incluyen artículos sobre la antigua religión israelita, y la reciente monografía intitulada “Monotheism and Yahweh’s Appropriation of Ball” (El monoteísmo y Yaveh apropiándose de Ball) (Nueva York: Bloomsbury T&TClark,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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